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贿赂教育局_苏州大学博导杨向军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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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博导杨向军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你怎么看?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任何事情的发展都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今天你收张三一点小小的“礼品”,明天你收李四的一点小“意思”,后天你惦记王五的“感谢”,然后你又思念赵六的“拜访”,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你以自己手头的资源换取各种金钱与利益试图填满一己无尽的私欲,你越来越贪婪,以致得罪了“领导”,因为你收了本来“属于”领导的“东西”,成了“领导”的眼中钉、肉中刺,于是领导叫来张三、李四、王五、赵六一起检举揭发了你......

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博导老师,应以学术研究,培养人才为首要任务,可却偏偏背离了方向,违法犯罪了,究其原因有:

第一,思想上放松了,在原则上把握不住自己,使自己越陷越深。从而,导致其犯罪。

第二,私利心太重,要得与要不得分不清楚,只是一味地要,从而,导致其犯罪。

第三,没有法制意识,作为一个博导,知多识广,而却偏偏被知识充昏了头脑,脑里眼里没有法律,没有制度,从而,导致其犯罪。

第四,自律能力太差,自律能力差就是自我约束力差,今天吃一点没事,明天再要一点无所谓,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惯性,刹不住车了,车一旦刹不住了,就得翻跟斗,这也是导致其犯罪的原因之一。

鉴于获取信息有限的情况下,基于公布的信息作如下解答。首先、要分清楚杨向军在本案中是利用了什么职务便利,是苏州大学的博导身份?还是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心内科主任的身份?从公布的案情来看,应该是利用了心内科主任的身份,而不是博导的身份。规范的法律语言应该是:杨向军利用苏州大学附属医院心内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其次、杨向军具体实施的是给病人安装支架行为,在给病人安装支架的过程中,为提供支架公司谋取利益;最后、通过为该公司谋取利益的情况下收受他人贿赂,且数额达到《刑法》所规定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构成受贿罪。 从受贿罪羁押必要性角度分析:逮捕强制措施的执行,依据受贿数额、是否会判处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涉案人员多少、是否会逃跑、自杀、身体是否健康、是否会影响侦查等多方面因素所决定。这里要强调的说一下:逮捕以后杨向军也只是犯罪嫌疑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法规,任何人非经法院审理、判决,不得认定有罪,未来杨向军是否认定有罪还需法院最终审理判决。

老师收受学生家长财物,算不算受贿罪?

我个人认为一般情况下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财物是不算受贿

看基于什么目的和收取的数额,如果是录取或者升学所收取的大额金钱,是属于受贿。因为学校是事业单位,教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主体就是国家工作人员。

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贿赂教育局_苏州大学博导杨向军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你怎么看?

教师收受家长礼物,算不算受贿?

刑法中的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教师能否构成受贿罪,首先需明确教师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公办学校的教师拥有事业编制,但不是所有在编教师都从事公务。

“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换个通俗的说法,学校中负责人财物事的领导才算从事公务的人员。

普通教师负责教学,从事不具备职权内容的技术性工作,不属于公务。公办在编教师在招生录取、采购教材等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可能构成受贿罪;民办学校聘任制教师则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另外,所有教师无论有无编制,都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介绍贿赂罪的主体。

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贿赂教育局_苏州大学博导杨向军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你怎么看?

教师不能收礼。公共教育有别于私塾、家教等私人教育,依托公共资源,国家通过财政保障运行。教师手中的权力看似微不足道,实则举足轻重,是公共权力的延伸和具现。上课提问谁、排座位谁坐前排、表扬谁批评谁、让谁当班长……教师利用国家赋予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权力牟利,假公济私就是受贿。

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贿赂教育局_苏州大学博导杨向军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你怎么看?

教师不该收礼。三尺讲台薪火相承,教书育人传道授业。教师这一职业,没有点儿理想主义很难干得长久。教师教授知识的同时也在引导学生形成价值观,潜移默化中塑造一生。送礼收礼将成年人的圆滑世故带进校园,腐化学生心灵,让孩子从小形成送礼换特权的价值观。而且,教师收礼败坏师德师风,损害教师职业形象,贪图蝇头小利而自贬身价,不自尊自爱如何令世人尊师重教?

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贿赂教育局_苏州大学博导杨向军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你怎么看?

教师不宜收礼。如前所言,虽然教师收礼一般不适用刑法,但不等于可以肆无忌惮。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健全覆盖大、中、小、幼的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对教师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在编教师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约束,如果是党员还须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收礼违纪,后果自负。《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明确: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教师如有此类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受到处理,并记入人事档案。

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贿赂教育局_苏州大学博导杨向军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你怎么看?

家长敢给,你敢收吗?现在互联网何其发达,微博举报何其便捷。老师收了礼等于授人以柄。

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贿赂教育局_苏州大学博导杨向军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你怎么看?

教师节不该成为“教师劫”,家长切不可做始作俑者。其实,一声声“老师好!”即是最温暖的感恩,学生学业进步、健康成长便是对老师们最好的回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张杰受贿怎样判决的?

2014年以后的生效判决可以在最高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2014年以前的判决需要到做出判决的法院查询。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