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老板被工人杀害老板造谣员工_德阳安医生自杀生亡,怎么看待涉事媒体不经过调查就发布虚假新闻误导网友?

小编 118 0

德阳安医生自杀生亡,怎么看待涉事媒体不经过调查就发布虚假新闻误导网友?

直接责任人:熊孩子和家长

间接责任人:无良媒体和不明真相的围观者

俗话说:人的舌头是软的,但它可以杀死人。现实例子!导火索就是两个缺乏家教的熊孩子,13岁,不是3岁,大庭广众,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当吗,从孩子的身上看到了其家长的影子。什么样的父母教什么样的孩子,这俩孩子在那样的家庭教育下,能有个好,谁信?至于德阳当地的舆论,估计也有他们的推波助澜。

我想即使不追究熊孩子和家长的刑事责任,也要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否则难以服众。

教育孩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即使不会有多么成功,至少是一个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真诚富有爱心和正义感的好人,而非是非不分,善恶不清的问题少年!

三水三心观点:

擅自发布未经证实的言论,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三水三心评论:

提前预告:三水三心的评论,纯乎是就事论事,如任何人因此而产生任何后果,皆与本人无关!

近日,德阳一名安姓女医生自杀!据媒体报道,其自杀的原因甚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媒体大量发布一些未经证实的或者单方面的言论,导致舆情汹涌,最终,安医生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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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育工作者,三水三心一直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生命是最高价值,正如费尔巴哈所说“生命是一切宝物中最高的东西”,我们这几代人,都应该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奥斯特洛夫斯基借用保尔之口,就喊出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当然,也有人认为,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比如,裴多菲就写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在裴多菲看来,自由,才是最高价值。

但不论如何,对于任何一个普通人,珍爱生命,都应该是一条底线!

所以,基于对生命的珍爱、热爱,三水三心对于安医生的自杀,深感悲痛!

希望安医生一路走好,希望安医生的家人节哀顺变!

更希望安医生的孩子,迅速走出阴影(希望有专业机构为孩子提供一些心理抚慰)!

这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从此之后,父母没有了女儿,丈夫没有了妻子,孩子没有了母亲——那是怎样的一场家庭浩劫啊!

那么,安医生为什么要自杀?涉事媒体在这中间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他们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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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事件回放:安医生自杀,是有原因的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结束自己的生命!

安医生毅然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一定有其原因:

据媒体报道,上演这一场悲剧的原因,看起来并不复杂——安医生游泳,被两个少年冒犯(具体细节,并没有见诸报端,不好揣测),安医生要求道歉,反遭不礼貌对待;安医生的丈夫护妻心切,采取了在孩子的父母看来有些粗暴的措施。然后,安医生在更衣室遭到殴打(具体情况,以警方的调查为准);后在派出所,按医生的丈夫向小孩的道歉。

事情本该就此结束,在法治的轨道上,如果小孩的父母认为这还不够,完全可以诉诸法律,要求赔偿。但恰恰相反,他们采取了一种更容易见效的方式——到安医生丈夫所在单位和安医生所在医院“大闹”(三水三心曾经说过,对“闹一闹就有好处”的风气,应大力扭转),给安医生造成极大的心理困扰。

但事情并未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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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舆论指责:媒体推波助澜,是有责任的

媒体的介入,让事件进一步发生了转折——由于安医生的医生身份、其丈夫的所谓公务员身份,该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时之间,“德阳本地的微信群中,流传着他们夫妻详细的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和照片等个人基本信息,伴随着夫妻俩‘公务员’、‘医生’的身份标签,结合孩子家长一方关于泳池里冲突的描述,吸引了大量的关注。”(据虎扑社区一名网名为“小风吹蛋蛋”的网友描述)

那么,媒体特别是一些自媒体的介入,是否恰当呢?

首先,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生命。全面,是真实的另一个方面的含义,你只报道了一方对事件的描述,岂能有真实性可言?也就是说,媒体应将矛盾方对事实的描述,都尽心采访报道,而不是偏听偏信!

其次,媒体应本着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媒体介入新闻事件,这是应当的——很多时候,媒体的监督作用,起到了不可忽视甚至是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这一事件中,媒体的介入,却不一定是公正的。比如,下面的两个报道(图片皆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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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报道,这样的题目,是多么的扯眼球——在快餐阅读时代,多少人是因为这一个题目就做出了自己的价值判断??

第三,冷静分析:很多人都应该为此悲剧承担一定的责任

1.安医生自己,是悲剧的最大责任人

不管你愿不愿意,等我们冷静下来,你还是会得出一个结论:只有安医生自己,才最改为自己的死亡去承担责任——这看起来是那么的冷血,甚至冷酷,甚至残酷!

从法律上来说,安医生是自杀的!她用她的专业知识,服用了某种药物。

2.安医生的丈夫,也有一定的责任

在这次事件中,安医生的丈夫,处理问题是不够理智的。对两个孩子“冒犯”其妻子的行为,他不应该动手“惩戒”,即使是“护妻心切”——要知道,就是老师,也不能采取这样的手段啊,何况,他并没有教育这两个孩子的权力!

他最好的处理方法,是找这两个孩子的家长,要知道,作为未成年人,家长是要承担监护责任的!实在不行,他还可以报警处理啊!

请注意:三水三心所说的是冷静分析,也许,面对有些情节,作为资深教育工作者,三水三心也会“怒从心头起”!

3.这两个孩子相关的亲属(据说还有一名律师),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为教育人,这两个孩子的父母,特别是母亲,我以为,教育上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其言传身教,对孩子都有非常大的影响。教育孩子,首先要教育孩子做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宽容的人,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孩子“冒犯”了别人,作为父母,应该主动化解矛盾,而不是将矛盾进一步升级!

再说了,如果后来在更衣室殴打安医生一事属实,她们要承担的责任,可能更多!

而这两个孩子的亲属,后来到安医生及其丈夫所在单位去“闹”的事,更是不可思议——明明有法制轨道啊,你可以起诉安医生及其丈夫,《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可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啊?(据说,这其中还有一名专业的律师——律师都不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你让其他人等作何感观??

得理不饶人,并不是为人之道!老祖宗说“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应该是传统文化的瑰宝啊!

4.相关涉事媒体,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前面说过,媒体的报道,应该真实全面公正,特别是个别自媒体,为了扯眼球,增加点击量,大肆炒作,将一个治安事件,演变成了一场人伦惨剧!据有关报道“8月27日晚10点,曾经转发过此事报道的德阳当地一个知名微博账号发布了道歉声明,称转载的微博没有任何的个人隐私泄露,没有任何的话语引导和点评,对于悲剧的发生感到深深的自责。但不久之后,这篇道歉声明和8月20日事发后关于此事的报道一起消失了。”

5.司法的无奈,最终的苦果,可能只能由安医生的家人吞下

虽然,很多人都应该对此此悲剧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请注意,责任,有的是法律责任,有的是道德的责任。

我想,如果安医生的家人,提出诉讼,法律,一定会为他们主持正义,给这个事件一个法治意义上的圆满的解决,但可能,媒体也好,这两个孩子的家属也好,并不会承担太多的法律责任——但也许,他们也会睡不着,因为,除了法律,人还要时时接受良心的叩问,灵魂的追问!

最后,深情呼吁:待人以善,治人以法,避免悲剧重演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清楚,国家提出的“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是有深刻的社会根源的,立什么德呢?我以为,最重要的,就是“善”——

待父母以善,就是孝;

待他人以善,就是仁;

待自然以善,就是和;

如果两个小孩待人以善,岂会冒犯?

安医生的丈夫待人以善,岂会动粗?

小孩的亲属待人以善,岂会不依不饶?

媒体待人以善,岂会煽风点火?

悲剧,是否就可以避免了呢?良心,是否可以不受谴责了呢?

另外,再处理事情的时候,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一切事情,都可以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

如果安医生的丈夫想到了法,他第一时间就会选择报警!

如果小孩的亲属想到了法,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

现在想想,依法治国提出了那么久,真正要落实到人们的生活实践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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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吗?在头条这种媒体少?关注一下“头条辟谣”看看每次头条辟谣发的谣言统计动辄上万,这还是被发现的。

作为大众,这么说很冷血,但安心吃瓜,除了抖机灵的回复,尽量别点赞,这就是自己最大的保持,同时收起自己的怜悯心,具体原因读读祥林嫂的故事

杭州案已破多日,那个凌晨出现在地下车库的人影到底是不是同伙?

很明显,不是同伙。

很大概率就是,一个凑巧出现的人。

如果真是同伙,这么长时间了,早就开始抓捕了。

不可能还这么平静。

这个案件仍然有很大疑点,我们来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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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会有同伙吗?

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就是沉着冷静加狡猾。

如此一个人,很大概率是没有同伙的。

原因很简单,知道的人越多,他就越危险。

如果他有同伙,他暴露的机会也就越大,他就越不安全。

他也没有条件去找同伙。

他连自己的老婆和孩子都不信任,你觉得,他还能相信谁?

很明显,他只相信自己。

如此而来,犯罪嫌疑人就是他一个人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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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经济利益,也不会有人去做

这是犯罪,并不是开玩笑的。

同伙,也不是那么容易找得到的。

他的亲人,他不敢,这件事情怎么能让他们知道?

一旦他们今天知道,明天就得去报警。

他哪能这样去办事?

陌生的人,不熟的人,拿钱雇?

人们都不傻,知道这是犯罪,即便是有再多的钱,也不会去铤而走险。

有命挣,没命花。

人们都知道这个道理,也不会去触犯法律的。

再说,不熟悉的人,犯罪嫌疑人更不敢雇。

更容易把自己交代出来,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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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处理的

这是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原因,他是如何一个人做到天衣无缝的?

我们一个人,通常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这就是我们怀疑他有同伙的原因。

可是,所有的证据,都是说明了,犯罪嫌疑人只有他一个人。

说他有同伙,完全是没有任何证据的。

车库上的人影,完全可能是小区住户的,没有任何问题。

所以,我们还是等待他自己交待作案流程吧。

我们靠猜,是完全猜不到的,也是想不明白的。

有关杭州市来女士下落不明的案件总算真相大白了,凶犯便是其老公许某。可是有一个人却还是十分的异常和可怕,便是在三点多出现在监控录像中的那个地下停车场的人,这个人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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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前有关来女士这一案件中就会有许多错综复杂的地区,那时候警察就早已清查来到监控录像,发觉来女士没有有过住宅小区。可是警察又发觉在凌晨三点上下出现在地下停车场的监管中,就有一个只外露了一个半身体的人,可是看不清楚到底是谁,这个人是否会是凶犯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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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警员在玻璃钢化粪池中发觉了来女士人体细胞,历经对其老公强制性提审后供出了真相,的确是他把来女士碎尸后排座到玻璃钢化粪池的。

说到这儿仿佛早已水落石出了,可是哪个凌晨三点出现的人到底是谁?是否会是许某的儿子?是否会是同伙呢?这一话题讨论又有很多必须进行的地区。

要不是许某的孩子,会到底是谁?使我们回望一下吧,为何许某要杀来女士?便是由于那套130平米的房屋能够赠给儿子,女性由于不愿意而造成了杀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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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一权益没有商议好,便是由于这种家庭纠纷没有处理好因此 才拥有这种家庭纠纷,才会出现行凶的主观因素。假如这个视频中出现的人是他孩子,实际上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事儿。如果是行路人,那这一就没什么异常的地区了。全部事儿,警员还是在再次调研之中,假如确实视频中的这个人是他孩子,确实就要大家看到了什么是人性,也使我们觉得十分的担心。

这类担心是由于,他来杀来女士的话就应该是早有蓄谋,另一方面,假如看到了人的本性,爸爸针对这一事儿仅仅认可是自身所做,没有提及孩子一个半字。针对这种全是大家的猜想,也期待警员能够真正的告知大家全部恶性事件的诱因从而历经,归还大家一个实情。

虽然警方已经发布了关于来女士失踪案的通报,但是很多网友依然觉得这个案子没那么简单,所以,仍然对于许某某是否有同伙这一件事穷追不舍。

因为从杀人、肢解、碎尸,到最后的抛骨,清理现场等,工程量很大,认为许某某一个人应该无法完成。

而且,案发当天凌晨3:42分,地下车库确实有一男子的身影,所以,很多人猜测,这个人会不会就是许某某的同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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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很多网友觉得许某某的同伙就是其儿子,他为了包庇自己的儿子,所以没有完全向警方交代事实,其实当时他的儿子在外地。

个人认为,这个案子应该没有其他同伙,尽是许某某一人所为。

1、作案时间较长

许某某5号凌晨将来女士杀害,直到6号晚上才告诉来女士的大女儿来女士失踪的事情,随后才报警,也就是案发后36小时才报的警。

那么这36个小时,足够许某某作案。如果有同伙,作案时间没那么长,那么许某某肯定会尽快告诉来女士大女儿她失踪的消息,这样他的嫌疑反而更小。

2、没有能力避开监控

案发之后,网友陆陆续续曝出许某某在物业上班,而且曾当过侦察兵,所以有能力避开监控。

但是后面被辟谣了,许某某根本不是什么侦察兵,只是个工兵,也不是在物业上班,而是给老板开车,所以,许某某没有能力帮助别人逃避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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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会傻到犯罪拉上自己的儿子

许某某也知道,他这么做是在犯罪,他应该不会傻到拉上自己的儿子一起。

4、有能力肢解尸体

之许某某曾做过好几年的鸭子屠宰生意,所以肢解尸体对他来说应该不难,把尸体当成鸭子一样肢解就完事了。

综上所述,我觉得许某某应该没有同伙。至于那个身影,我们并不知道警方是否已经找到相关的人员,但是我相信警方定会核实清楚。

谁知道应城事件?

官方辟谣:12月13日,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负责人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说:此事根本不存在,纯属谣言。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一直非常重视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巡逻,确保学校周边环境稳定。对于此事,市公安机关派出专人到市二中调查走访,据市二中负责人反映,市二中根本未发生类似事件,公安机关也没有接到过类似报案。同时,针对此事的严重性,我们公安机关还组织专班对网络信息来源进行调查,一旦发现制造谣言者,将严惩不怠。  应城网讯(记者李华 特约记者吴铭)12月13日,记者在应城警方获悉,近日在网络论坛上风传的“二中女生被新疆人强奸”一事纯属谣传,子虚乌有。  据应城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12月12、13日,有网友在论坛将道听途说的“二中女生被新疆人强奸,且住医院治疗一事”发布网上,引起网络炒作。针对此事,应城市公安机关及时进行了调查:近日内公安机关未接到关于女生被强奸的报案,也未接到学生被杀、被打的报案。针对谣言泛起,该市公安局对市区内几所学校进行了专题调查走访,近期也未发现侵害学生案件发生,此事纯属谣传。  目前,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组织专班对此事进行了专题调查;二是加大城区治安巡逻力度,打击现行犯罪;三是对学校加大安保措施,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四是公安网监部门将对造谣者进行调查,并予以坚决打击。无中生有造谣惑众 两造谣者已被拘留针对近期网络上风传的"中学生被害"谣言,应城警方进行彻查,抓获两名造谣生事者。  近日,网络论坛上相继出现" 二中女生被新疆人强奸及新疆人在应城违法犯罪"的言论,应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公安局迅速查处此事。应城市公安机关通过细致的调查走访,没有发现类似情况,此事纯属造谣惑众。于是警方迅速展开侦查,12月13日下午,锁定造谣者曾某和丁某两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二人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