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无人驾驶车坠江辟谣无人驾驶车坠江事件_网传天津一小吃街“吃米线吃死人”,警方辟谣:7人煤气中毒无人死亡,造谣者被约谈并写下保证书。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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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天津一小吃街“吃米线吃死人”,警方辟谣:7人煤气中毒无人死亡,造谣者被约谈并写下保证书。你怎么看?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重庆男子造谣“13167人感染H7N9病毒,且有人身亡”,被行政拘留8日;警方已通过社交媒体辟谣。你怎么看?

像这种网上造谣生事者大概有几种心态:

一是内心空虚,唯恐天下不乱。他们平日里无所事事,生活乏味,没有理想和追求,典型的看客心理。

二是法律意识淡漠,以为网上造谣搞笑,不是什么大错,逗你玩的心理,却不知对社会秩序产生混乱影响,触犯法律,一旦被追究法律责任,比谁都后悔。

三是不满心态的发泄。这种人无论工作,生活各方面混得不怎么样,处于社会较低层,或被边缘化,看谁都不顺眼,看啥都不顺心,为发泄不满情绪,故意造谣,看大家的反应和笑话。

四是认知浅薄,以为网络是虚拟世界,没人会找到现实生活中的他,所以说话无底线,或故意造谣生事,侥幸心理在作怪。

五是自身没有影响力,没人关注,为刷存在感,不择手段,不惜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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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杭州消失女,热聊各种假设猜测,平台是否构成散播谣言罪?

不构成犯罪,并且我国刑法也没有散布谣言罪这一罪名,这是新闻热点话题,众所周知杭州女失踪案已经在全网形成热搜话题。

法律法规:

散布谣言罪量刑标准目前我国刑法是没有散布谣言罪这一罪名,如果散播谣言情节严重的,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可以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知道,杭州失踪女属于新闻热点,客观存在,没有编造虚假信息,也没有造成社会恐慌,动乱,并没有造成社会秩序的破坏,因此不构成犯罪。平台也不会构成因为大量传播而犯罪。

希望网民朋友们做到:不传谣,不造谣,静静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相信一定会找到失踪女来女士的。

如果没有的事情说成了有,那就是散布谣言,可是她这个事本来就是存在的事情,人们只是议论、讨论、分析、猜测这件离奇失踪事情,何来的散布谣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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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女士丈夫思路清晰的太可疑。

从来女士丈夫的采访中,可以看出来他的思路好清晰啊,还有他的心态好稳啊,一点都不着急的那种感觉,也没有一点的担心的感觉。

从他讲述的具体时间来看都是一个最大的疑点,他上厕所的时间记得特别清楚,而且什么时候发现蓝女士不见了的时候,时间也特别的记得清楚。

既然他记得这么清楚的时间,可是他却不找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他认为他妻子的智商是不高的,离开小区也不可能是一个人离开的。

那么既然他妻子智商这么低,那么她的工作中的时候是怎么办的呢?那她在工作单位的时候,她的同事她领导都有没有觉得她智商低呢,若真的低,那她工作当中肯定会有些问题出来的。

可是,她还是在她工作单位干得很好呀。退一步来说,既然他知道他妻子的智商很低,那为什么发现她不在的时候却一点都不着急,直到单位打电话找人了,他才开始打电话到处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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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有些猜测也是警方的猜测。

从案发后到现在已经20来天了,网友们也一直都在猜测,在分析,在讨论,可是他们猜测的讨论的有些也是警方的考虑。

可以说这种分析猜测有助于警方破案,而不是说在散布谣言,因为大家都在专注于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把整个事件的分析透彻了。

警方有警方对案子的看法,但是广大网友的评论也有他们的道理。关注这件事情,是担心来女士,是希望来女士只是玩失踪,而不是真的死亡了,也是在为来女士讨公道。

大家都在讨论这件事情,这件事情的关注率就特别的高,关注率越高的事件越容易受到重视,不管案件多么的复杂,不管她丈夫有什么隐情,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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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件事情发生了,他真实的存在着,人们才会去关注它,如果没有存在的事情的话,人们怎么去关注呢?关注本来存在的事情,又何来的造谣呢?

为什么要有热点?就是要让人关注的呀,没人关注,那叫什么热点呢?既然关注了,可能就会有各种的猜测评论呀,议论呀,这是肯定的啊。因此根本就不存在造谣与散布谣言一事。

当然了,随着事情时间的推移,也有一些人在造谣是事实,比如化粪池里找到了什么尸体呀骨头啊之类的。后来,警方都出来辟谣了,都说那是谣言,有些人确实是在借这个机会炒作抓热点。不然也不会在人家小区那里拍直播。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受众未被明确或暗示虚构的前提下,被捏造及传播的与事实不同甚至相反的言论即是谣言。

一句花,谣言就是指没有事实存在而捏造的话。

来女士的消失,网上各种热聊各种假设猜测,都是基于新闻报道的客观事实,和他家人提供的确凿的线索点的基础上来分析的,都是有理有据的,不是凭空捏造,无中生有,妄加猜测。故不属于谣言。更不构成属于谣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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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女士失踪的第18天,也就是昨天,警方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也就是来女士所居住的这幢楼,有一个狭小的,从前从不为外人所知的,没有灯光的,没有监控,可以直达地下车库的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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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负一楼跟来女士的失踪是否有关系!

相信失踪的谜底很快就会揭晓!